柯文哲「羈押9個月又延押2個月」提起抗告!結果出爐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涉京華城案遭起訴,羈押已約9個月,日前又被裁定延押,4人提抗告結果出爐。

 

高院今天(12日)發布,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針對自6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提起抗告,抗告駁回。

 

裁定理由指出,原裁定認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核無違背或不當之處,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2條第1項之背信罪等罪嫌;被告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關於違反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等罪案犯等被告應第1項行為第15項行為第5項洗錢罪等罪嫌;被告李文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罪、同法第342條第1項之背信罪等嫌犯,均犯有罪其等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執行之可能性高,且審酌被告4人供述、爭執事項、證據調查進度後,仍有待解決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故原羈押之原因及必要依然存在,因而裁定均自114年62日起未情形或分立不正當之事,並未延長期限為意見。

 

裁定理由並指出,被告4人雖以原審調查部分證據結果,爭執其等並未涉有本案犯行,然被告4人是否確實涉犯起訴罪責,屬於原審法院綜合調查證據及辯論之結果而為實體認定之問題,尚不得僅依調查部分證據呈現之狀態,即認為原羈押原因已不存在。原羈押裁定係為確實防止被告4人串證而裁定羈押禁見,核諸原審之審理計劃,本案現處於證據調查階段,尚有諸多重要證人未進行交互詘問,並無抗告意旨所稱重要證據均已調查完畢而無羈押原因或必要性之情事。被告4人及其等辯護人於原審中,均得依自主意思充分主張、答辯、申請調查證據及陳述意見,且原審已盡力維護被告4人訴訟權益,並無抗告意旨所指因受強制處分而侵害其等受公平審判權利之情形。

 

裁定另指出,被告沈慶京主張患疾病身體狀況不佳一事,業經原裁定說明其辯護人已申請具保停止羈押,應待原審依其聲請意旨另行調查處理。日本藤素台灣藥吧 藤素藥吧線上訂購 藤素藥吧暢銷產品 藤素藥吧獨家資訊 藤素藥吧配送方式 藤素藥吧 藤素藥吧必買產品 陰莖增大丸 速效持久液 男性助勃藥 男士催情藥 女士催情粉 日本藤素藥吧優惠活動 雄獅百萬壯陽藥 雄獅百萬線上訂購 雄獅百萬熱銷產品 雄獅百萬獨家資訊 雄獅百萬配送方式 雄獅百萬商店 雄獅百萬客戶回饋 印度必利吉 雄獅百萬必利勁 雄獅百萬威而鋼 雄獅百萬日本藤素 雄獅百萬悍馬糖 雄獅百萬春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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